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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都丁沟拆迁标准

江都丁沟拆迁标准

发布时间:2025-02-04 09:44:19

旱地、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2点4万元。根据查询江都政府官网显示,新标准于2016年3月25日起开始执行,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每亩3点6万元,旱地、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2点4万元。江都区,隶属于江苏省扬州市,位于江苏省中部,东连泰州市高港区、海陵区、姜堰区,南濒长江,西傍扬州市广陵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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